石城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石城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城县统计局 (2010年6月8日)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4751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58.9%和49.7%。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423户,占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总数的7.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个,制造业117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2个,分别占2.8%、81.8%和15.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8.5%,制造业占76.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4.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造纸及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分别占8.5%、1.1%、1.1%、2.3%、10.4%、4.5%、3.9%和24.0%(详见表1)。 表1?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3.9%,集体企业占0.5%,私营企业占50.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5%,外商投资企业占8.1%,其余类型企业占13.3%(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62180万元,比2004年增长3.7倍。其中,采矿业占13.0%,制造业占69.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7.8%。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7563万元,比2004年增长11.8倍。其中,采矿业占3.4%,制造业占83.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2.7%(详见表2)。 表3?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利润的行业分布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7个,比2004年增长1.3倍,从业人员797人,比2004年增长1.1%。资质内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5个,其中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单位3个,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2个,资质外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2个。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7942万元。其中,资质内企业完成7832万元,资质外企业完成110万元。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7780万元,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52万元。 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04年末增加12个,其中道路运输业12个,城市公共交通业1个,仓储业1个;从业人员514人,比2004年末增加399人,其中道路运输业453人,城市公共交通业30人,仓储业31人。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73万元,其中道路运输业15383万元,城市公共交通业200万元,仓储业1839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964万元,其中道路运输业18082万元,城市公共交通业560万元,仓储业8322万元。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471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2.5倍和3.1%。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0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68万元,比2004年末增长49.1%。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5709万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6859万元。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27016万元,比2004年增长8.46倍。其中,批发业15220万元,零售业11796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6.19倍和14.96倍。 五、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160人,分别比2004年末持平和增长2.81倍。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0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516万元,比2004年末增长61.3%。其中,住宿业216万元,餐饮业300万元。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535万元,比2004年增长4.14倍。其中,住宿业355万元,餐饮业180万元。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10个,比2004年末增加6个,增长1.5倍。其中,房地产开发业6个,中介服务业2个,其他房地产活动2个。 2008年末,我县房地产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合计773人,比2004年末增加711人,增长10.5倍。其中,房地产开发业715人,中介服务业26人,其他房地产活动32人。 (三)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08
年末,房地产业企业资产总计为40301万元,比2004年末增长10.67倍。其中,其中,房地产开发业17752万元,中介服务业4498万元,其他房地产活动18051万元。 七、其他第三产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3]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1]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城县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铁路运输业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公报中不含铁道部组织实施的铁路运输业数据。 [2]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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