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石城县统计局工作职能             打印本文  

           (一)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设置的有以下专业:

  1、综合        2、核算               3、工交(工业、交通)
  4、农业        5、农调(全县70户农村住户调查)    6、乡镇抽样调查(10个乡镇300户)
  7、固定资产投资    8、建筑业(含房地产业)       9、劳动工资  
  10、城镇住户调查   11、商业               12、计算机(信息自动化)
  13、统计法制      14、办公室              15、基本单位名录库
  16、规模以下工业调查 17、商业个体抽样调查         18、劳动力资源调查
  19、1%人口抽样调查  20、社会科学             21、统计职考
  22、信息咨询     23、妇女儿童监测           24、学会科研          

           (二)国务院规定的周期性大型普查项目

           1、10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前后时间为四年)
           2、 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前后时间为三年)
           3、10年一次的全国农业普查(前后时间为三年)

  石城县统计局  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