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四落实”
为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石城县人民政府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石府办字[2009]336号),并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四落实”。
一是机构落实。县、乡两级均已成立了石城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经费落实。石城县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三是办公地点落实。为普查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石城县已备置100平方米的普查办公用房。
四是信息交流和报送平台落实。为确保人口普查资料高效、快捷的交流和报送渠道,在石城“石城统计网”站中设立了石城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专栏和信息传递专用邮箱。(撰稿人:温旭黎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