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丰山乡制定奖惩机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近日,丰山乡党委、政府为保证该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常有序的推进,专题召开党政联席会,制订了一系列的奖惩机制。
    第一、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当年的目标考评,在全县人口普查抽查评比中,如有被通报批评的村,当年任何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并罚款2000元。
    第二、在县人普办抽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的村,奖励2000元,得到表扬的村,奖励1500元。
    第三、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得到名次的个人,奖励300元。
    第四、对村每阶段上报数据资料时,迟报一次扣200元,连续二次迟报的村,该村书记、主任在干部例会上作表态发言并下发文件通报,屡次迟报的村,该村书记、主任降职使用。
    第五、在乡人口普查评比中,得第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 (撰稿人:石城县丰山乡人普办 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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